根据《关于印发〈徐州市铜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铜教〔2020〕81号)精神,为保证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制定如下办法。
一、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A.小学报名:7月9日—15日,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具有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小学或相关民办学校现场报名并确认,7月16日前完成上报;B.初中报名:①小学应届毕业生,7月9日-15日由所在小学组织线上报名及确认,7月16日前完成上报。②铜山区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的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学生,7月10日-11日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初中或相关民办初中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
2.第二阶段报名。7月21日-22日,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①选择民办学校的,到向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报名。②选择公办学校的,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
(二)报名材料
1.铜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到学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选择施教区内公办学校的,还须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④到初中学校报名的还需提供学生小学毕业证。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学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父母的居住证(一年以上)、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父母在铜山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④选择施教区内公办学校的,还须父母在铜山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⑤到初中学校报名的还需提供学生小学毕业证。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学生在不同阶段只能选报1所民办学校或1所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不能兼报。所有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2.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或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招生录取
(一)第一阶段录取
1.民办学校录取。7月20日,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①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③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2.公办学校录取。7月18日-20日,公办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线上及线下资格审查。7月20日下午,公布录取名单。
(二)第二阶段录取
1.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补录。7月21日-22日,相关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进行现场补录。7月23日,公布录取名单。
2.公办学校补录。7月21日-22日,公办学校对返回施教区报名的学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排序补录,学额已满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7月23日,公布录取名单。
(三)特殊情况学生统筹安排。施教区审定需统筹安排的、未按时报名的、因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等特殊情况学生,7月24日-25日,到区教师发展中心一楼报告厅办理。
(四)录取说明。按照招生录取时序,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
三、铜山城区户籍(含铜山街道和新区街道)学生公办学校施教区确认办法
(一)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学生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2.学生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按监护人户籍落户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3.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异地安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安置地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拆迁安置协议,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4.学生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所在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2.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三)其他特殊情况
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公办学校初一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公办学校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对于监护人有房产、无同址户籍和有户籍、无房产,及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况,如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的,施教区学校予以安排入学;学位不足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空缺的学校。
四、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或实际居住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学校。施教区公办学校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证件齐全、有铜山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余由教育局在区域内学校统筹安排。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适龄子女在我区选报公办学校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18〕8号)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政策。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必须于7月1日前分别向市人才办、徐州军分区、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等有关单位(部门)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由有关单位(部门)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交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或未经有关单位(部门)审核认定并公示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学校招生说明
(一)2020年起,铜山区公办学校取消择校生招生。
(二)各民办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在区教育局批准的范围内进行招生,落实招生宣传备案制。
七、工作要求
(一)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招生计划和程序招生,坚决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各校要严格实行均衡分班,严禁以重点班、实验班和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必须做到分班方案公示、过程公开、结果公布。
(二)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校园网站、宣传橱窗、手机APP等向社会及学生家长公布招生信息、咨询电话和招生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积极做好新生报名工作,对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释,不推诿、不扯皮,切实维护教育形象。
(三)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如实公示,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在学生录取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要全面通过徐州市“阳光招生平台”实施网上招生,主动接受省招生平台监管。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要求,所有学校要及时为招收的每位学生建立学籍,全面禁止借读。
(五)区教育局将建立招生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对违规招生行为从严查处。区教育局招生报名工作咨询、举报电话:80266988、 (基教科)、80266992(监察室)。
附件:
1、2020年铜山区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0年铜山区学校招生计划
3、徐州市铜山区民办学校规范招生公开承诺书
附件1
2020年铜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
|
工作安排
|
6月中旬
|
各初中、小学、民办学校将招生宣传材料、招生简章、分班方案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
6月20日
|
发布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及招生实施办法。
|
6月下旬
|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安装并测试报名软件系统。
|
6月底
|
召开全区义务教育报名工作培训会。
|
6月30日
|
各学校召开家长会,宣传学校招生政策。
|
7月9-12日
|
各学校指导家长线上填报。
|
7月10-11日
|
铜山区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的和符合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到相关学校现场报名(审核材料、线上填报及确认)
|
7月13-16日
|
各小学、初中完成线下确认,报名信息统一上报。
|
7月17日
|
各小学、初中分别公示报名信息。
|
7月18日
|
区教育局公布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名单(电脑派位招生民办学校名单),相关学校公示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名单。
|
7月18-20日
|
公办学校组织施教区内报名学生线上及现场审核。
|
7月20日
|
超过报名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招生,公布派位录取名单;其余民办、公办学校同时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
7月21-22日
|
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回施教区公办学校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核,或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报名。
|
7月23日
|
相关学校公布补录名单。
|
7月24-25日
|
教育局统筹安排的特殊情况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
7月26日
|
各学校组织分班,公布分班名单。
|
附件2:
徐州市铜山区2020年初中招生计划申报汇总表
序号
|
学校
|
计划招收学生数
|
咨询电话
|
1
|
何桥镇中心中学
|
642
|
13775885045
|
2
|
黄集镇中心中学
|
726
|
85252118
|
3
|
马坡镇中心中学
|
700
|
13951359056
|
4
|
郑集镇中心中学
|
1100
|
15952112226
|
5
|
柳新镇中心中学
|
1200
|
13805209113
|
6
|
刘集镇中心中学
|
1110
|
80278969
|
7
|
大彭镇中心中学
|
1162
|
15852080821
|
8
|
汉王镇中心中学
|
640
|
13685165076
|
9
|
棠张镇中心中学
|
1100
|
13775997254
|
10
|
张集镇中心中学
|
900
|
18852129299
|
11
|
魏集中学
|
400
|
15852307529
|
12
|
房村镇中心中学
|
950
|
13813469359
|
13
|
郭集中学
|
400
|
18121760092
|
14
|
伊庄镇中心中学
|
464
|
15852009401
|
15
|
单集镇中心中学
|
487
|
13814439855
|
16
|
吴桥中学
|
240
|
15852085178
|
17
|
大许镇中心中学
|
1100
|
13852148796
|
18
|
太山中学
|
500
|
13775983065
|
19
|
茅村镇中心中学
|
950
|
15852396768
|
20
|
柳泉镇中心中学
|
830
|
15952206873
|
21
|
利国镇中心中学
|
1046
|
13912003069
|
22
|
清华中学
|
1000
|
80266701
80266457
|
23
|
三堡中心中学
|
550
|
80267388
|
24
|
吕梁学校
|
110
|
13615103918
|
25
|
沿湖学校
|
140
|
67078276
|
26
|
杨屯中学
|
280
|
13615110995
|
27
|
大学路实验学校
|
300
|
67011286
|
28
|
高新区中学
|
500
|
67027125
|
29
|
城北学校
|
500
|
87280610
|
30
|
铜北润杰
|
500
|
80279555
|
31
|
新星学校
|
600
|
13270227850
|
32
|
启星中学
|
260
|
83402228
|
33
|
博源学校
|
440
|
18012005690
|
34
|
东方黎明学校
|
400
|
83137888
|
35
|
娇山湖中学
|
500
|
15996925268
|
36
|
爱尔学校
|
200
|
18626023987
|
37
|
金榜国际学校
|
300
|
15862128668
|
38
|
徐州市培栋实验学校
|
80
|
87988712
80808868
|
徐州市铜山区2020年小学招生计划申报汇总表
序号
|
单位
|
计划招收学生数
|
咨询电话
|
1
|
何桥镇小学
|
645
|
13775887917
|
2
|
黄集镇小学
|
894
|
13775995006
|
3
|
马坡镇小学
|
766
|
15952239133
|
4
|
郑集镇小学
|
1056
|
67069268
|
5
|
柳新镇小学
|
950
|
85089396
|
6
|
刘集镇小学
|
860
|
13775995179
|
7
|
大彭镇小学
|
1000
|
67555861
|
8
|
汉王镇小学
|
620
|
13776780214
|
9
|
棠张镇小学
|
927
|
15951356088
|
10
|
张集镇小学
|
1295
|
69098157
|
11
|
房村镇小学
|
1089
|
15162239885
|
12
|
伊庄镇小学
|
560
|
13685147028
|
13
|
单集镇小学
|
826
|
13641548586
|
14
|
大许镇小学
|
1247
|
13615116051
|
15
|
茅村镇小学
|
1105
|
13952184693
|
16
|
柳泉镇小学
|
850
|
18796321688
|
17
|
利国镇小学
|
1003
|
13585385612
|
18
|
铜山实小教育集团
|
1555
|
13615110618
|
19
|
三堡办事处小学
|
540
|
13852441908
|
20
|
新区办事处小学
|
820
|
69098583
|
21
|
吕梁学校小学部
|
130
|
13852003422
|
22
|
沿湖学校小学部
|
200
|
15852464911
|
23
|
拾屯办事处小学部
|
215
|
80268672
|
24
|
铜北润杰学校小学部
|
90
|
80279555
|
25
|
新星学校小学部
|
100
|
13270227850
|
26
|
启星中学小学部
|
400
|
83402228
|
27
|
国文实验学校小学部
|
80
|
18252108116
|
28
|
东方黎明学校
|
100
|
83137888
|
29
|
柳新中学小学部
|
36
|
13813284138
|
30
|
刘集中学小学部
|
120
|
18751512290
|
31
|
大彭中学小学部
|
90
|
13952200963
|
32
|
大学路实验学校小学部
|
270
|
67011286
|
33
|
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学校
|
360
|
13813482615
|
34
|
爱尔学校
|
180
|
18626023987
|
附件3
徐州市铜山区民办学校规范招生公开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省、市相关招生政策,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维护正常招生秩序,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我校郑重向社会作出规范招生自律承诺:
一、严格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批准的项目办学,决不擅自变更学校名称、地点和类别。
二、严格履行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备案制度,决不开展虚假宣传,不诋毁其他学校,不进入小学进行违规宣传。
三、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决不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四、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时间开展招生,决不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决不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五、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范围招生,决不超范围招生。
六、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决不超计划招生。
七、严格实行均衡分班,决不以快慢班、实验班、重点班等名义违规分班。
八、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决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以单位、基金会等名义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其他违规费用。
我校将严格遵守本公开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我校监督咨询投诉电话是 ,学校将安排专人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并接受社会监督。
承诺学校:
年 月 日